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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4冯诺依曼挖墙脚(1 / 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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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电机研制成功的当天晚上,卢瑟福自掏腰包,请这个小组的几个小伙子们到老鹰酒吧里喝酒。

酒过三巡,醉眼朦胧,恍惚间,他越看越觉得自己这个中囯学生陈博士越顺眼。

陈慕武来剑桥大学已经有三年多的时间了,取得的各种成果,两只手加在一起都数不过来。

其间,他获得过一次诺贝尔物理学奖。

虽然得奖的背后,大部分都是陈慕武本人的天分和努力。

但难道他这个做老师的,就没有一点儿功劳吗?

如果没有他在全欧洲和美洲的学术界帮忙串联,请各位好友、同事和学生们一起提名,那陈慕武还能不能拿这个诺贝尔奖?

估计、呃、不出意外的话当然也能,毕竟他取得的成果实在是太多了。

可无论怎么说,明面上陈慕武是他一手培养出来的。

伦敦的老布拉格,把自己的儿子小布拉格培养成当时最年轻的诺奖得主,那是舐犊情深,有一定的私心在里面。

可自己培养陈慕武,那可是毫不利己,专门利人,除了师徒情之外,两个人之间也再没有任何关系。

陈慕武能打破小布拉格最年轻诺贝尔奖得主的记录,一定程度上,不是正能说明,自己的教育水平很高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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